安徽省矿管处2017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支部建设。我处党支部按照厅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开展重温习近平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全面对标落实行动。围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党员联系实际开展讨论。
二是规范矿业权审批管理。上半年,根据省政府中心统一要求,再次对《安徽省矿业权审批服务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取消了矿业权审批安全生产许可前置条件和矿区范围勘界资料要求。下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数据库清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我省矿业权数据库中的过期、重复矿权等开展专项清理。全省共清理出过期采矿权1462个,对清理出的过期采矿权正进行逐一甄别,目前已确定应注销采矿权593个,已完成注销210个。下一步将对确定保留的采矿权完善数据不一致情况比对及延续登记手续。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实行)》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实施办法(试行)》,在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结果、出让合同内容和履行义务信用信息,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约束。截止目前,已完成导入矿业权历史审批结果信息2767条,及时跟踪更新矿业权审批结果674条,导入矿业权出让合同信息19宗。上半年,共完成矿业权报件审批176件,其中采矿权报件55件,探矿权报件121件。
三是全面推进矿业权信息公示公开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省厅制定《安徽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方案(试行)》,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矿权人按要求自行对矿山企业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公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业权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和实地核查。截止目前,全省勘查开采项目公示2159个,公示率92.9%。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省厅已从省厅核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实地核查人员,对通过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的109个勘查开采项目,开展实地核查。
四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积极作为,在稳增长方面保障发展需求。赴马钢集团、滁州等地开展矿业权出让调研和实地核查,为下一步更加优化配置矿产资源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和县花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黄山区汤口-寨西地热资源探矿权等两宗矿权,成交价款合计3.91亿元。
五是加大矿山监管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厅会同省经信委、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对全省52个煤矿在全部开展自查基础上,由各市国土、煤监、经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核查,对核查发现的越界开采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到位。目前,市级核查已基本结束,尚未发现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省厅将原国家级矿产督察员36名转聘为省级矿产督察员,与原聘45名省级矿产督察员按照《安徽省矿产督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分15个督察组在全省开展督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六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开展考核,并被评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部署,参加对滁州、马鞍山两市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与厅相关处室积极配合,构建完善我省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观念,聚精会神抓党建,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党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对列入抽查名单的矿业权开展实地核查。督促指导各地矿山督察和各产煤市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核查工作。
三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
四是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抓好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