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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志刚(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7-09-11 09:43 来源:中国选矿选煤网 编辑:矿材网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志刚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决定,依法对徐州矿务集团原董事长吴志刚(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吴志刚简历吴志刚,男,汉族,1962年8月生,江苏滨海人,1985年10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管理学博士(在职教育)。1982年7月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采矿系,1989年12月任徐州矿务局三河尖煤矿副总工程师,1990年10月任徐州矿务局三河尖煤矿副矿长,1996年8月任徐州矿务局旗山煤矿矿长,2000年1月任徐矿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6月任徐矿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徐州矿务局副局长,2013年7月任徐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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