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4起以项目为名违法采矿典型案件,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河北国泰华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名非法采矿案。2023年6月,河北国泰华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石家庄市灵寿县南营乡丑泥口西沟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2月,该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超出治理范围非法开采砂石资源,非法开采量共计106570.15立方米,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案涉案人员贾某国、任某伟、林某勇、董某贵、张某卫5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承德县鸿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工程项目为名非法采矿案。2025年8月至9月,承德县鸿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在承德县下板城镇路通沟村实施新建破碎站项目期间,未经批准,擅自采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76042.03吨,其中外运销售39981.3吨,涉案价值41.58万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2025年11月,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月21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明批准逮捕。目前,该非法采矿现场已完成生态修复,承德县纪委监委已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保定市涞水县白某军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非法采矿案。2025年6月至8月,白某军在涞水县永阳镇建设花卉种植园项目期间,超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范围非法开采石灰岩矿9824.1吨,涉案价值26.52万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2025年8月2日,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依法查封扣押挖掘机2台、铲车1台;8月12日,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非法采矿现场已完成生态修复,涞水县纪委监委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邯郸市峰峰矿区贤丰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非法采矿案。2026年1月,邯郸市峰峰矿区贤丰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擅自在大峪镇实施肉鸡养殖场项目建设,并非法采挖建筑用石料;1月9日,峰峰矿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依法查封扣押挖掘机2台、铲车1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峰峰矿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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