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联合制定《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将广东省“三旧”改造分为3类共9种改造模式。第一大类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政府收储、政府统租、综合整治(政府出资)3种模式;第二大类政府和市场方合作模式分为以毛地出让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实施改造、土地整理2种模式;第三大类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改、村企合作、原土地使用权人自改、企业收购改造4种模式。
《指引》基于每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三旧”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相关税务处理事项,用于指导“三旧”改造项目的涉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