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停止随县境内石材开采和加工用电的通知
县供电公司:
根据省市石材行业环保和林业综合整治相关要求,请立即停止随县境内万和、吴山矿区所有的生产生活用电、停止加工区所有的加工用电。对发生累计两次私自接通生产用电的企业,停止其生活用电。在整治没有到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供电。
特此通知!
随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30号
随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随县环委办〔2017〕37号
关于随县石材行业环境问题停产整改的通知
根据随州市环委会文件(随环委【2016】24号)通知关于中原环保第三督查组移交的群众举报事项反馈,反映吴山、万和两镇石材产业存在环境问题,要求停产整改。据近日市委检查组暗访发现,矿山开采区、加工区有部分企业生产。企业未经随州市委环委会批准复工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意见,为切实解决石材产业的环境为题,现要求随县石材开采和加工项目立即实施停产整改,限期30天整改到位,如逾期未按要求落实,随县环境保护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