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38号文发布!砂石行业迎来“十五五”开局政策红利
2026-03-17 11:32 来源:自然资源部、砂石骨料网 编辑:矿材网

 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简称“38号文”)。这是继2023年、2024年连续出台要素保障政策后,两部门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再次推出的重磅政策。


 此次《通知》共十三条,从规划引领、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存量盘活等多个维度,全面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机制。对于砂石骨料行业而言,此次政策不仅涉及采矿用地政策的重大突破,更在存量用地盘活、审批效率提升等方面释放了一系列利好信号。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砂石行业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要素保障通知,既通过规划引领和审批提速为需求侧注入信心,又通过矿业用地政策突破和存量盘活机制为供给侧松绑赋能。


 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具备合规产能、绿色矿山基础和存量资源盘活能力的砂石企业,将在“十五五”新一轮基建周期中赢得更大发展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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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落地提速 砂石需求侧预期稳定


 《通知》开篇即强调加强规划引领和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要求各级主管部门按照 “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 的原则,主动对接“十五五”重点项目空间需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重大基建项目是砂石骨料的核心应用场景,《通知》聚焦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持续加码交通、水利、能源、民生工程等领域建设,将直接带动砂石骨料需求量稳步增长;同时,存量土地盘活、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推进,也将衍生砂石骨料增量需求,为砂石行业营造稳定向好的市场环境。


 砂石骨料作为基建的“粮食”,其需求侧预期将得到显著稳固。随着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的明确,区域砂石需求释放节奏将更加透明,有助于砂石企业在产能布局、矿山选址等方面做出更具前瞻性的决策。


用地用林“联审”开启 矿山项目周期缩短


 针对审批效率问题,《通知》着力完善用地用海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机制,推动省域范围内多要素同一平台联审,指导市县同步开展勘测定界、现场查验等工作,实现一次规划选址综合论证;用地报批不再审查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相关内容,非项目主体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由市县政府承诺处置到位即可开展报批。同时,已批项目用地范围调整也有明确合规路径。


 过去砂石企业在办理采矿用地、用林手续时需要多头跑、反复提交材料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改变。对于砂石矿山开发而言,林地手续往往是制约项目落地的关键堵点。此次政策明确推动多审合一,将大幅缩短矿山从获批到开工的建设周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通知》还允许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根据施工需要分期申请用地,线性基础设施可分段申请,这对于配套交通设施的砂石外运通道建设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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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用地审批简化 砂石矿开采合规性大幅提升


 《通知》明确完善矿业用地政策,对各类矿产资源勘查、战略性矿产露天开采符合临时用地要求的,可由地方自然资源及林草主管部门依权限分期分区批准临时使用土地,原则上每期不超过5年,累计不超过矿业权期限,矿业权续期可同步申请临时用地接续使用;对不符合临时用地要求的采矿项目,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一次性预留合理空间,实行滚动开发、分期办理用地手续。同时,乡村地区可依托增减挂钩指标,按批次办理农用地转用,无法实施征收的可依规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这一举措直击砂石矿山用地审批繁琐、周期冗长的行业痛点,简化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放宽用地接续限制,有效降低砂石矿山前期用地成本与时间成本,助力合法砂石矿项目快速落地、稳产达产,


新增用地指标与存量挂钩 砂石行业“向存量要增量”


 《通知》第十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这意味着,“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将成为各地土地管理的硬约束。


 对于砂石行业而言,这一机制将倒逼行业加速存量矿山的转型升级。过去依赖新增用地扩张的模式将难以为继,而利用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通过增减挂钩获取用地指标的方式将成为主流。《通知》还明确,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但实际未使用的建设用地,可由原批准机关撤回,涉及的占补平衡指标仍然有效。这为砂石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流转用地指标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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