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十轮卡满载砂石外运,执法部门当场将其查扣
2021-06-28 09:55 来源:海南特区报 编辑:矿材网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观澜湖片区某工地外,一辆满载砂石的十轮卡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当场扣下,工地人员对此感到不理解:“为什么三番五次阻挠我们外运砂石?”对此,执法人员给工地人员上了一堂关于矿产资源的普法课:“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如果你们外运了,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被查扣的十轮卡  


记者收到一则短视频。通过该视频得知:6月21日14时30分许,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接到线索,位于海口市观澜湖片区的某工地存在砂石外运的情况。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一辆正在外运砂石的十轮卡当场扣下,随后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据执法人员介绍,工地在挖掘基坑时经常会挖到大量砂石。我国明确规定,砂石等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工程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矿产资源,只能用于本工程项目回填使用,剩余的归国有,由政府指定国有企业处理,严禁出售、倒卖、非本工程回填或运出本工程项目用地。  


“海口市政府早就已经下文,为规范海口市在建工地砂石料资源管理,依法打击砂石料违法乱象,由专门的单位负责对海口市项目用地红线内不再利用的砂石料资源进行统一运输、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执法人员表示,虽然有了明文规定,但工程方对此不了解或不重视,将采挖出来的砂石料运出工程红线范围之外,极易涉及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将涉案十轮卡暂扣后,工地某负责人的司机受委托前来接受询问。然而,当执法人员询问“这些砂石要运送到什么地方”“是否存在私下销售行为”等问题时,该司机未能应答。  


“显然,工程方对有关规定根本不熟悉、不重视。我们一方面执法,一方面也有普法的义务,切实为企业服务。只有做好普法工作,才能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从现场情况看,工地工人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但工程方负责人应该要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工地将挖掘出来的砂石进行外运并销售,两年内被查处达到两次以上的,将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严重者有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  


6月23日,涉事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执法部门取得联系。该企业负责人同时说出了工地的难处:如果挖出来的砂石不及时运走,堆积的砂石会影响施工进度。对此,执法部门立即协调海口市指定的某国有企业解决砂石收储问题。  


据了解,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建工地砂石料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海口市住建局已经下文明确,2021年3月18日以后,所有新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向某国有企业提交项目总开挖方量、回填方量及剩余方量、使用计划、处置渠道管理台账及其他材料,由该国有企业对接项目对剩余砂石料进行统一收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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