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企业粉尘危害严重,6月底不整改一律查处
2017-06-15 09:02 来源:微粉网 编辑:矿材网

 日前,临沂市安监局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活动,以持续深化石英砂加工行业粉尘危害治理,进一步控制、减少和消除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淘汰行业落后产能,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据了解,临沂市石英砂加工企业数量位居全省首位,2015年以来临沂市石英砂加工业通过“转调”,从107家整合到68家,企业效益、产业档次、财政税收、资源利用效率都有了较大提升,破解了低档次竞争、低层次发展的难题。但是,依然存在企业规模小、安全基础差、管理水平低,粉尘危害大,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对此,市安监局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对辖区内石英砂加工企业再摸底,准确掌握企业最新情况。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对石英砂加工企业作业场所要求检查检测,全面了解企业粉尘危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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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安监局组织各石英砂加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以下8种情况必须做出整改:

 1、凡是存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2、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3、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4、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5、未采用湿法加工工艺的;

 6、原料堆场未规范设置防尘网,原料库、成品库或半成品库未有效密闭的;

 7、现场操作岗位未规范设置防尘隔音操作室的;

 8、破碎、粉碎、转运、筛分、分装等加工环节未规范设置通风收尘设施等情况的要立即整改。


 同时,各县区安监局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个人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劳动者个人防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月30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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