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矿产领域“打非治违”锁定八情形
2020-07-24 09:04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编辑:矿材网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2020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结合矿产储量动态监测、矿转型升级、矿业权整合等,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锁定八类违法行为,包括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违法开采等行为。


 《方案》指出,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公安、安监、环保、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发现、制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方案》强调,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群采群盗、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开采等违法行为,重点锁定省厅梳理下发的违法线索,近3年来持续违法开采的矿点(矿山),近3年来屡查屡犯的矿产资源违法点(矿山),群采群盗多发且屡禁不止的热点矿区,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违法开采行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异龙湖及其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的违法开采行为,油气输送管道、铁路、公路周边的违法开采行为,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开采行为等八类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线索阶段。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梳理本辖区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汇总。第二阶段为治理整顿阶段。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挂账销号,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第三阶段为督导总结阶段。对各县市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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