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沿江砂石通过能力从5500万吨到3亿吨
2020-04-22 09:19 来源:砂石骨料网 编辑:矿材网

 为合理承接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区取缔后砂石运输功能,确保到2020年底长江江苏段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江苏省在2019年5月,出台了《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明确要按照“不新增岸线长度、利用已建码头设施、岸线使用符合港口规划、主要布局于规划通用泊位区和散杂货泊位区、具备集疏运条件及场地容量满足要求、分层次布局”等具体原则布置码头。


 该方案基于沿江砂石码头现状和水上过驳区取缔转移需求,在合法合规条件下,经企业自主申请并经地方港口管理部门审核,综合考虑运输组织、港口岸线资源、集疏运条件、场地容量等,于沿江共规划布局20处砂石码头,可形成通过能力3亿吨,满足承接水上过驳区取缔转移需求。其中砂石集散中心8处,形成通过能力2亿吨;装卸点12处,形成通过能力1亿吨。


 明确了南京港、镇江港、扬州港、常州港、无锡(江阴)港、苏州港、泰州港、南通港等承接水上过驳作业区取缔转移的砂石码头的布局安排。




 2020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落地,目前全省20处布局点正在有序推进。


 按照方案,江苏将在不新增岸线长度的前提下,利用已建码头设施,在规划通用泊位区和散杂货泊位区布置砂石码头20处,可形成通过能力3亿吨。目前,江苏省沿江港口规划范围内有砂石泊位83个,通过能力只有5500多万吨,需要进行规范扩容。


 具体到港口,分别是:


 南京港规划布局砂石码头3处(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处),铜井港区、板桥港区、新生圩港区各1处,共可形成通过能力4400万吨;


 镇江港规划砂石码头5处(其中砂石集散中心2处),高资港区和龙门港区共规划1处、大港港区各1处,扬中港区3处,共可形成通过能力7000万吨;


 扬州港规划砂石码头2处(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处),扬州港区、江都港区各1处,共可形成通过能力3500万吨;


 常州港规划砂石码头1处,为砂石装卸点,位于圩塘港区,可形成通过能力1000万吨;


 无锡(江阴)港规划砂石码头1处,为砂石集散中心,位于申夏港区,可形成通过能力2000万吨;


 苏州港规划砂石码头1处,即太仓港区砂石集散中心1处,可形成通过能力3000万吨;


 泰州港规划砂石码头5处(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处),高港港区1处、泰兴港区1处、靖江港区3处,共可形成通过能力4800万吨;


 南通港规划砂石码头2处(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处),如皋港区1处、通海港区1处,共可形成通过能力4000万吨。


 当前,江苏交通港航部门积极指导泰兴市虹桥仓储有限公司码头、扬州海昌港务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具体做好承接砂石码头技术改造。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先后通过在线审查、远程调度等,完成靖江市新民拆船有限公司码头(承接砂石装卸点)改造技术审查、万方(太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码头(承接砂石集散中心)改造技术审查工作,目前,上述2个码头正按工作计划推进改造。


 砂石是长江水上过驳的主要货物之一,砂石水上过驳对长江行洪、船舶通航、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饮用水安全都有严重影响。


 目前,江苏已取缔长江江苏段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过驳作业,建立7个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和1个海轮过驳点,完成水上临时过驳市场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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