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缩减1/4编制!地勘改革路在何方?
2019-10-21 09:16 来源:矿材网 编辑:矿材网

 按照国家2020年改革目标,届时将进一步深化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深水区改革。对于国家深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为何要改?怎么改?对大家有什么影响?我们地勘行业准备好了吗?


黑龙江地勘大刀阔斧“销并保”


 近日,黑龙江地矿改革方案出炉,地勘机构大规模调整,编制减少近1/4,改革方案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


 黑自然资党发[2019]71号文收悉。为做好省委党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黑办发[2018]14号),现对省直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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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说包含以下内容:


 一、撤销省田地质局招待所,其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省煤田地质局招待所资产及债权债务等事宜由省煤田地质局处置,离退休人员由省煤田地质局物测队安置。


 二、整合省煤田地质勘察院综合普查队、省煤田地质勘察院第一勘探队、省煤田地质勘察院第三勘探队、省煤田地质勘察院第二勘探队。


 三、保留并压缩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单位。


 四、其它事项


 1.调整后,上述19家事业单位隶属省地质矿产局,19家单位机构规格、类别、经费形式等其他机构编制事宜均不变。现有事业编制一律不再进人,在编人员只出不进,继续由省自然资源厅推进转企改制工作。


 2.调整后,超出核定的领导职务数量的,改革前配备的领导干部,保留其领导职务待遇不变,逐步消化到位。未完全调整到位前,不得新配备同一职务层次领导干部。


 3.东北工程技术学校(省工程学校)机构编制事项不变;省地质矿产局机关、省有色属地质勘查局机关、省煤田地质局机关,以及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省煤田地质研究院、省煤田地质勘察院机关等7家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另行发文。


事业单位,为何要改?


 再加上前段时间湖南地勘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将4家地勘局合并为省地质院,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根据地调、地勘、地灾、地环等公益性职能,在省地质院下设若干研究所(中心);根据地勘职能和市州现有情况,设若干地质大队(中心);将所有院所队(中心)的辅业全部剥离,组建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暂由省地质院代管,条件成熟时再依法明确管理关系。各事业单位改革都在风风火火进行,到底意欲为何?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通俗一点说,事业单位就是由国家资助的、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具有“非政府”“非企业”“非盈利”的特点。


 事业单位涵盖的范围非常广,从高校、研究所到公立医院、基础教育学校,再到报刊杂志和众多机关事业单位,都属于事业单位,这几乎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


 长期以来,中国的事业单位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各项事业一直采取由政府直接组织的方式。


 比如,许多事业单位套用行政级别,建立科层制的组织形式,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按政府管理的方式提供服务,造成了行政化、官僚化等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的所有内部事务都要接受严格的计划管理。这种僵化体制的结果就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却要通过层层审批才能落实,机构及个人都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


浪费公共资源


 再比如,中国长期以来对公共事业资源配置缺乏明确的目标,各事业部门和单位之间不通有无,相互分割,相互封闭,导致了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了公共事业资源的大量浪费。


结果就是,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低下,提供社会服务的功能受限;员工收入相对固定,工作积极性遭到打击,许多人捧着“铁饭碗”,不愿意干事;同时,事业单位日常运营及基本建设高度依赖政府财政,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造成了严重的财政负担。


 一言以蔽之,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必须进行彻底的转变。


地勘改革后,三类人地位天差地别


“饭碗”更铁


 承担行政职能的主要是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机构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比如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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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单位有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它们将转变成行政机构,单位员工也存在由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的可能性。


 不过,许多传言中所说的“所有人员无条件转为行政编制”,可能性并不大。目前,事业编制转公务员编制的具体办法还没有出台,但由于行政编制数量有限,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很可能要通过考试的方式来筛选。


 但不管怎样,这部分单位员工的待遇和编制都不会受影响,“铁饭碗”甚至更稳了。


企改类“生死未卜”


 第二类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如传统经营性事业单位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


 这些事业单位将转变为企业管理制,所有人员也将失去事业编制,转为企业编制。更明显的变化是,改革后,员工的工资将不再由财政统一发放,而是由企业自负盈亏。这类人员的铁饭碗确实会被“打破”。


 不过,考虑到单位性质突变带来的冲击,改革方案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一般为五年,过渡期内,政府将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过渡期之后,这些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企业才会真正走向市场,自负盈亏。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将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他们表示“咋改都一样”


 最后一类改革对象依然保留了事业单位性质,它们是单纯从事公益服务的,比如公立医院、学校、研究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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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人数众多的公立学校和高校的教师来说,他们的事业编制虽然改为聘任制,但待遇和发展并不会受太大的影响。


 改革方案中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将会定期上调,并且提高其在工资中的比重,对于教师群体,提出“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


 相对原来固定的收入方式,灵活的津贴绩效还能增加工作的积极性。改制之后,员工与单位的合作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表现较差的员工可以随时被取代或辞退,这也就约束了员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每个员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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