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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汾渭平原40余陶企将直面这些挑战!不达标/违者一律停产!
2018-09-20 09:04 来源:陶瓷信息 编辑:矿材网

继8月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后,近日《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也正式公布。

 

今年2月,在原环保部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汾渭平原首次纳入防治重点区,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一同被提到大气污染防治的主战场地位。

 

8月22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在西安召开筹备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明要求,山西、陕西、河南政府和环保部门要积极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不久,《方案》出台。

 

1.jpg▲汾渭平原城市之一临汾市就该《方案》征求意见。

 

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将在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上述地区大多分布着陶瓷企业,共有40多家,其中宝鸡千阳、渭南富平都是重要的陶瓷产区。《方案》的实施,将对陶瓷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方案》要求



- 01 -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


2018年10月底前,各地组织开展涉大气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抽调监测人员开展现场监测,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

 

企业开展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时,按照至少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施改造。而陕西省6月底就修订了关中地区(即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五市)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从7月份开始执行。

2.jpg▲汾渭平原陶瓷企业秋冬季将面临更严格的环保防治要求。


- 02 -

未列入管理清单工业窑炉

秋冬季一律停产


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工业炉窑,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

 

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自2018年11月1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和燃锅炉,2018年10月底前企业应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3.jpg

- 03 -

12月底前完成陶瓷工业

排污许可证核发


2018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陶瓷、再生属等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要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

- 04 -

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


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

 

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2019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4.jpg▲秋冬季,汾渭平原将实施错峰生产。


- 05 -

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


加大秋冬季、采暖期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城市要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基本抵消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各地要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应急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该《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包括汾渭平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部分北方地区已被列入大气污染整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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