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系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两个方案提出,围绕城市群北部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系统实施环祁连山地区、沿黄地区、环甘南高原地区和渭河源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强化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各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管控和保护。
此外,两个规划方案还提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以泾川玉都石油开发土壤污染区、华亭采煤沉陷区和耕地土壤污染区以及兰州—西宁工矿区、农村面源污染区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未利用地环境监管,科学有序保护和开发未利用地。
据悉,中央财政自2016年起整合资金设立专项,支持地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陕西黄土高原、甘肃祁连山等被列为国家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