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和保护天津市地热资源,日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水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出售地热水的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地热水,并为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法行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天津市地热资源分布面积达8700多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等区域。随着全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的不断提高,保护压力逐渐加大,特别是该市历史上形成的地热开采单井利用后未经回灌直接排放,造成热储压力持续下降,直接影响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此外,违规出售地热水行为也将导致个别区域地面沉降,地热尾水排放还可能带来热污染问题。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启动以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水务部门相继接到多个区的群众举报和市人大代表来电,反映违规地热站售水造成资源浪费、售水场地扰民、售水车辆撒漏等问题。鉴于当前资源保护形势和热储压力下降趋势,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出售地热水等消耗性开采利用方式,确保应灌尽灌,实现保护性开发。
为此,今年1月,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违规出售地热水专项行动,由各区国土资源、水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规出售地热水行为。(记者 吴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