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煤-电-铝-材”一体化改革试点
2017-09-14 10:34 来源:长江有色金属网 编辑:矿材网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指出,在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领域,提高产业集中度。制定出台山西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率先选择30家左右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意见指出,到2020年,煤炭开采和粗加工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显著降低,煤炭先进产能占比逐步提高到2/3,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高、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打造清洁能源供应升级版。


 支持山西省开展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行动,扩大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范围,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着力推进煤矿和电站联营。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开展“煤—电—铝—材”一体化改革试点,推动铝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山西省军民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工作。


 意见称,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领域,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并购重组山西省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


 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出台山西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率先选择30家左右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除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国有企业外,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支持中央企业与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持股以及签订长期协议等合作方式,形成市场互补和上下游协同效应。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山西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引入有效战略投资者,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试点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可行方式。


 意见表示,鼓励金融机构与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有效对接,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山西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设立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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