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按照辽宁省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督办单要求,8月25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环保厅、林业厅、安监局等部门,对本溪市本溪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划定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此次核查的4个矿业权中,两个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两个为采矿权延续。核查组听取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核查对象是否位于各类保护区或敏感期的审查意见,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介绍矿业权及保护区情况。核查组前往4个矿山现场踏勘、测绘,外业核查结束后,召开了实地核查工作现场会,形成核查意见。
自辽宁省政府要求实行现场实地核查矿业权以来,本溪市是全省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划定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实地核查的第一家。今后全省矿山企业凡新立、扩采、延续矿业权等都需要相关部门到现场实地核查,否则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