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环境保护部日前向媒体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1~5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1~5月查处案件数量超过1000件的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4地提出表扬,对案件数量较少的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等地提出批评。
从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的《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看,今年1~5月,各地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度;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让环境执法更公正、更透明;环境执法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增强了群众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部分地区对执法工作仍重视不够
三亚、三门峡、儋州、大兴安岭、崇左、承德、海口等地市查处案件数为零。
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配套执法手段,被喻为新环保法的“钢牙”。如今,“钢牙”威力渐显:从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情况来看,1~5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13478件,与2016年1~5月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五类案件总数增长201%。
数据大幅增加折射了当前环境执法力度加大。然而,从通报的情况看来,今年1~5月,各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情况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省份案件总数较大。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均过千,工作成效明显,领跑其他省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调取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台州市、合肥市、阜阳市、泉州市、中山市、忻州市、滨州市、阳泉市、金华市、岳阳市等10个地市执行《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情况较好。
与之相比,天津、广西、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宁夏、海南的案件数较少。具体来看,不仅有的地市案件数为零,有些省份案件数也是零。数据显示,今年1~5月,除新疆、西藏地区和其他省份少数民族地区外,三亚、三门峡、儋州、大兴安岭、崇左、承德、海口等地市查处案件数为零。
案件数量差异较大的背后,说明部分地区对环境执法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执法积极性不高,还存在不敢查、不愿查、不会查的情况。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很难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
对于环境质量恶化而执法工作滞后的省份和地市而言,应深入查找原因,自我加压,迎头赶上。
辣评:
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矿哥第一次才知道督查的案子过多,会受到表扬;而督查少的,要受到批评。
试问相关部门:
1.如果以督查数量来决定环保成果,会不会造成某些地方一味地追求成果,不分青红皂白关闭无辜企业。
2.环保督查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关闭企业还是纠正引导?
我们已经走过了大跃进,旧伤还未退去,难道还要再经历一个环保的“大跃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