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确定2017年钨生产总量控制指标
2017-06-12 14:54 来源:中国矿业报 编辑:矿材网

 工信部近日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2017年钨生产总量控制指标,合计钨精矿91300吨,与去年持平。从各省(区)分配情况来看,共有17个省(区)获得生产指标。其中,江西、湖南两省分别为38450吨、23600吨,生产指标之和占总量的67%。工信部要求,有关省(区)工业主管部门下达指标时,应做好与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把指标落实到企业,并制定月度计划。


 钨是银灰色金属,具有熔点高、硬度大、超耐热性、超强的高温机械性能,是国民经济和现代国防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和战略资源。钨及其制品应用范围十分广泛,被誉为“工业的牙齿”。钨产业链条较长,主要包括勘探、开采、选矿、冶炼、精深加工等,下游行业范围较广,主要包括航天、军工、装备制造、机械加工、冶金矿山和电子通信行业等。


 据了解,钨是国家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企业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工信部要求,生产总量控制指标应下达给符合国家钨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要求、具有采矿许可证的企业,指标要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工艺装备先进、技术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倾斜。对超指标生产和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核减直至取消指标。


 正因为钨产业链条长,所以对钨矿行业的管理也应是多部门齐抓共管。


 从1991年钨等矿产被列为国家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至今已有26年。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针对钨矿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钨总量控制以及钨行业存在的问题,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经过科学测算,自2002年起,国土资源部对钨矿开采实行总量控制。通过加强对钨矿开采源头的监督管理,我国钨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指出,现有钨资源管理政策在生产开采和流通销售环节限制明确,管理措施和惩治手段十分有效,但在勘探研究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使部分企业能够以勘探的名义绕开总量限制要求。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勘探、开采、生产、流通和进出口等各环节的资源管理政策和措施,强化产业前段控制,细化勘探、开采等环节的管制标准,加强定期检查制度,彻底消除企业规避资源管理政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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