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下达
2021-02-20 09:12 来源:中国矿业报 编辑:矿材网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确定第一批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84000吨,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3000吨。


 通知指出,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2021年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为服务企业生产,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两批下达。


 根据通知,第一批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149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72510吨,分配到9个省区(具体情况见表1)。第一批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中,主采指标46890吨,综合利用指标16110吨,分配到15个省区(具体情况见表2)。


表1 2021年度省(自治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表2 2021年度省(自治区)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应集中下达给6家稀土集团下属矿山企业。


 通知强调,在分解下达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后,有关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矿山所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准确统计矿山企业实际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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