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编制矿山环境专项治理方案、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强生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重大工程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环境治理,加快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区矿山环境治理总体向好。但是,矿山长期过度开发形成大量矿坑,破坏草原森林、矿山“三废”污染、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依旧存在。为彻底改变这种状况,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自治区制定了该方案。
《方案》要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环境治理新机制,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推进分类分区综合治理,全面治理各类矿山环境问题,重点提出实施矿山环境治理5个重大工程:一是重点区域露天矿开采形成的“大坑”治理。要因地制宜,与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充分结合,科学确定治理方向和治理目标。到2025年,完成关闭露天煤矿和中型以上非煤矿山露天矿采坑治理工作。二是重点区域露天矿排土场高标准治理。露天矿山在生产中要做到土石方“少外排、多内排”,对于开采到界区域通过内排及时回填,形成有利于林木植被恢复的地表条件,3年内要达到免维护水平。三是“黄河几字湾”等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的原则,尽快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强化对废水、废气、废弃渣土和矸石堆场的管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恢复土地的使用功能。四是“煤矿灭火工程”“煤矿采空区治理工程”形成的露天剥离坑治理。2020年,要完成“煤矿灭火工程项目”“煤矿采空区治理项目”形成的露天剥离坑和排渣场详细调查,明确治理目标,编制治理方案;2025年,全面完成露天剥离坑治理任务。五是矿山环境污染防治。要加强对矿山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及扬尘等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矸石、渣土等固体废物污染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