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例非法盗采海砂公益诉讼案审理开审
2019-07-22 09:57 来源:中国海洋报 编辑:矿材网

 河砂海砂价格居高不下,而我国海域辽阔,因此不法分子把魔抓伸向大海,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连云港盗采海砂的李某某、苏某某、时某某还是被抓获了。不久前,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对该起案件开庭审理,这也是江苏省首例海洋领域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3月29日至5月11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等为牟取利益,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形下,以航道清淤的名义,用采砂船多次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东侧海域采挖海砂,累计采砂22944.15立方米,销售22200立方米,销赃数额人民币80余万元,少量海砂因被查处未能销售;时某某明知海砂是非法采矿所得,仍多次收购用于销售,以上人员均涉嫌非法采矿罪。公诉人围绕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作用分工及海砂价值等方面出示证据并当庭质证。5名被告均自愿认罪认罚。




损害海床结构 破坏生物资源


 该案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境内涉水环境资源案件,依照管辖规定由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环资巡回检察部统一集中管辖。“追究刑事责任是手段,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才是目的。”出庭检察官季祥东说。


 参与办案的有关专家指出:“海砂的非法开采对开采区的海水水质、沉积物环境质量、海洋生物资源以及海湾生境等均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本案非法采砂严重改变了海湾生境原始海床结构,降低了水源涵养,破坏了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评估,采砂引起的附近海域海洋生态系统的海床损害、受损海床生物多样性期间损失、生物资源损失合计折合人民币90.8万元。


 鉴于此,检方请求法院判令5名被告承担侵权连带赔偿责任,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被其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庭审当天的公益诉讼举证环节,检察机关起诉人针对海砂采样方法、海底生物密度计算、参考数据的关联性等专业问题进行举证和说明,被告人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并参与生态修复。


违建小码头成非法交易“避风港”


 “长达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非法采砂者能够肆无忌惮地自由交易,得益于时某某的‘自家小码头’”。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告诉中国海洋报记者。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早在2017年以前,时某某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灌河上非法违建码头,作为交易的“避风港”。2018年11月,针对这起案件暴露出来的监管疏漏,灌南县检察院向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岸线原貌,加强对码头建设的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同时加大非法码头建设的举报宣传力度,对企图违建者造成威慑,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定期访问居民,争取公众力量共同参与整治。


 检察机关在走访中还发现,灌河流域存在其他非法小码头,扰乱了正常的港口经营管理秩序和通航安全。目前,以该起非法采矿案件为契机,非法小码头专项整治活动拉开帷幕。灌南县检察院配合并推动县港口局、水利局开展灌河小码头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后,监督拆除非法码头45个。今年5月下旬,针对全县小码头整治专项行动,灌南县检察院联合县港口局、水利局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已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目前拆除率达83.3%。


攻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难关


 “这个案件从公安移送第一部分嫌疑人开始,检察机关就主动介入,引导公安部门延伸侦查思路,对明知来源非法的海砂购买人进行侦查,补充破坏海洋生态的证据,最终协同公安部门又起诉了一批同案犯。”本案公益诉讼承办人、灌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张静说。


 从本案来看,涵盖了检察监督的所有职能,刑事打击,审查逮捕,起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延伸检察监督职能,敏锐地发现案件中隐藏的非法码头问题,及时与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督促履职,促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码头整治。


 同时,为评估本案中非法采砂行为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检查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张静说,“我们找了很多科研单位,最终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和江苏海洋水产研究所合作,根据各自的研究领域作出评估,这是没有先例的,为我们今后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提供了经验,多部门合作,科研单位为办案服务,合力打造公益诉讼新途径。”


 张静认为,办案人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损害评估有难度,但我们没有放弃,一家不能做就找两家,能做一部分就先做,然后牵线搭桥,召集不同领域专家一起探讨,共同协作,最终打赢这场战斗,也为今后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踩出一条路。


推动海砂等自然资源依法科学开采


 海洋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关键在于科学有序的开发。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案件,推动海砂依法、规范、科学地开采利用。” 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认为,“海砂是海洋生物产卵和繁衍生存的基本环境要素,非法盗采海砂会严重破坏海床,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造成灾难性的损害,甚至数百年无法回复。对于非法盗采海砂者,检查机关应充分行使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权,既严惩犯罪,又教育违法者认罪认罚,修复海洋生态。”


 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究员仲霞铭表示,“海砂盗采长期存在,是个‘老大难’问题,对海洋生态影响极大,而将海砂非法应用到建筑领域,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谈到海砂盗采究竟为什么屡禁不止时,仲霞铭指出,“症结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原因可从三方面分析:一是认知层面,长期以来生态价值往往被忽视,司法方面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二是专业学科层面,在生态影响的评估上,生态价值‘资源化’理念仍为主体思维,真正意义上的生态评估普遍较为模糊。三是法律法规层面,生态影响评估结果在指导案件处理中的法律地位尚不够明晰。”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蒋昭乙则认为,要在海洋自然资源管控体制上做足“功课“。重点是严守海洋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划定一条红线,绘制一张控制图,实施统一的管理办法,将包括海砂在内的海洋自然资源纳入保护范围,实施严格管控和强制性保护。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海域的联防联治机制,构建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上一篇:石灰深加工怎么做?34年行家有真经!

下一篇:除了砂石骨料,尾矿还能用来做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