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扶持政策如何助力中山企业减负2亿元?
2018-09-27 10:14 来源:广东国土资源厅 编辑:矿材网

 自去年8月广东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以来,工业企业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今年1-6月,中山市通过创新土地供给、管理政策和行政审批改革三大抓手,累计节省企业用地成本逾2亿元。


 推进工业用地供给方式改革,积极摊薄初始成本


 在“实体经济十条”印发后,中山市实行更加灵活的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弹性年限出让”,改变以往企业一次性支付多年使用权出让的情况,将企业获得土地的成本分摊到企业生命周期之中,逐步建立工业用地全流程管理制度,有效减少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产生。明确市内使用年限不高于30年的新增工业用地可使用“先租后让”方式,签订“6+N”出让合同(6年为租赁期,N年出让期),一次性收取10%的土地出让起始价作为竞买保证金,并在成交后转为租赁期土地价款。


 同时,镇区可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用地单位运营实际确定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期限届满时,再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使用期限,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扶持新产业中小微工业企业起步发展。上半年,中山市工业用地出让27宗,面积1809.71亩,同比大幅增长341%。


 创新土地管理利用政策改革,努力缩减开发成本


 土地有差别地精准化供应,是今年省厅土地指标分配的大方向。为了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中山出台实施“节约集约三十三条”、“工业用地十条”等改革政策,对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今年上半年,中山已有6宗高新技术工业用地按低于评估价格设置出让起始价,1宗工业用地按基准地价70%设置出让起始价,最终均以起始价成交,累计为企业节省用地成本约2.11亿元。


 同时,为鼓励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盘活低效土地资源,鼓励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建、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中山市给予土地税费征收优惠。上半年,中山市共有56宗工业用地办理调整容积率业务免收超容地价款。


 “工改工”是“三旧”改造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实体经济土地扶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市为了支持工业改造项目发展,组织推荐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创业园改造工程等10个项目参加2018年省“三旧”改造项目推介会,加快修订出台《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新增多项奖补政策“干货实招”,如对项目用地达到10亩及以上、建筑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总建筑面积按200元/平方米标准奖励实施改造主体;对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的项目奖励标准再提高20%,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将高标准厂房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等等。今年上半年,中山市共新增实施改造面积129.6亩,完成改造面积586.9亩。


 深化“放管服”改革,压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完成行政审批,是企业取得土地的一个重要前提,审批流程不清晰、材料繁琐、时间跨度长是多年来困扰企业的一个重大事项,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负担居高不下。在顺利承接实施省委托的15项省管权限建设用地审批职权后,中山市修订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内部会审制度,全面梳理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审批程序繁杂、重复审查较多的问题,成功优化了审批制度,将用地审批阶段11个环节压缩为7个环节,办理时间减少48个工作日,实现审批提速40%以上,完成民众、黄圃产业平台部分重大项目的用地报批手续。


 前移审批关口也不失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非居住类用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中山市均授权委托镇区开展。这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也提高了闲置土地处置效率。此外,中山市国土资源新增15项职权下放镇区国土资源分局,涵盖测绘管理、矿产资源、房地产交易发证等业务,切实减少业务办理等候的时间成本。同时,中山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减免省内企业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惠企惠民措施延伸基层、落到实处。

上一篇:安徽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者联合惩戒

下一篇:中国第9次北极科考队乘坐“雪龙号”满载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