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2018-06-07 09:34 来源:锡林浩特讯 编辑:矿材网

 近年来,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盟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通过改善因矿山开采活动而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来筑牢和巩固我国北方生态屏障。


 截至2017年年底,全盟持有有效采矿证矿山企业共计415家,大中型矿山占比13.5%,小型矿山占比86.5%。以开采矿种分类:全盟共有煤矿25个;以铁、锰、铜、铅锌、金、银等矿为主金属矿57个;以萤石、石英岩、石灰岩、石膏高岭土等为主的非金属矿193个;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139个,其中采石场84个,采砂场31个,砖瓦用粘土矿24个。


 全盟各类矿山企业累计投入27.5亿元,治理恢复土地面积达114.26平方公里。其中,全盟在期矿山企业完成首期治理470家,验收面积35.96平方公里,投入资金13.8亿元;在期矿山企业完成分期治理192家,验收面积21.18平方公里,投入资金4.36亿元,治理率达94%。


 今年以来,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全面深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出环保牌、打组合拳、亮问责剑,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国土部门“一家管”上升为党政统筹“齐心抓”,形成政府负责、国土牵头、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党政统筹、齐抓共治新局面。争取到2018年年底,全盟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到2025年底前,全盟各类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并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对于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市场;通过保证金制度改革,鼓励第三方机构介入,有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被动局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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