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业增值税展开系统性调整,覆盖计税方法、开票规则、纳税时点等八大核心领域,直接影响建筑及上下游相关企业的税负水平、资金流向与经营筹划,其中砂石、商混及甲供工程领域的调整尤为关键,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202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26年10号、13号及总局2号公告,对建筑业增值税展开系统性调整,覆盖计税方法、开票规则、纳税时点等八大核心领域,直接影响建筑及上下游相关企业的税负水平、资金流向与经营筹划,其中砂石、商混及甲供工程领域的调整尤为关键,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规范计税口径 外购砂石原料加工按13%一般计税
从砂石行业来看,新政将“销售自产砂、土、石料”修改为“销售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料”,界定更严格,彻底堵住“外购原料简单加工即视为自产”的漏洞。仅实际开展采掘业务的企业,销售砂石料可适用简易计税;外购原料加工的,需按13%一般计税,长期存在的税企争议就此消除。
从业者表示,对于外购加工砂石企业,税负变化极具颠覆性。简易计税模式下税负可控,而13%一般计税因进项抵扣不足(如人工费、爆破费难取发票),实际税负可能翻倍,这倒逼行业洗牌:中小企业或被淘汰整合,存活企业需向上布局自有矿山、规范进项管理,或借助地方税收扶持政策,同时推动行业从粗放加工向规范经营转型。
面对新政影响,砂石企业需聚焦转型与合规,优化经营模式、规范财务管理、借助政策红利缓解压力;建筑企业需优化供应链、完善成本核算与发票管理,防范风险;政策层面需加强解读引导,优化扶持政策,完善进项抵扣体系,助力行业平稳转型。

自产商品混凝土取消简易计税 适用13%一般计税
新政对商混行业的调整,核心是优化计税方式,剔除销售自产商品混凝土的简易计税优惠,引导商混生产企业恢复适用13%法定税率(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除外)。这一调整并非单纯的税率调整,而是推动商混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倒逼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附加值、规范财务管理。商混企业通过重新梳理成本结构、调整定价策略,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精细化水平;同时,主动加强进项抵扣管理,推动上下游供应链协同规范,助力行业形成良性发展生态。
对于跨期合同,新政明确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差异化计税,2025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仍可按3%计税;2026年1月1日后发生的,按13%计税且可抵扣进项,这既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平稳过渡提供了清晰指引,助力商混企业有序适配政策变化。在政策引导下,商混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提升与技术创新,推动商混产品向绿色化、高性能化转型,契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商混行业整体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全面取消 老项目可过渡
新政明确优化甲供工程计税模式,剔除甲供工程简易计税(3%)优惠,2026年1月1日后新签订的甲供合同,一般纳税人统一适用9%一般计税方法,这一调整进一步规范了甲供工程税收管理,推动甲供工程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引导企业聚焦工程质量与管理效率提升。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新政倒逼企业提前优化投标报价、完善成本测算、规范合同管理,提升项目运营精细化水平,推动甲供工程从“低成本竞争”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过渡政策的明确实施,为行业平稳适配提供了保障——2026年1月1日前已备案简易计税的甲供项目,可沿用原有计税方式至项目完工,确保企业经营连续性。随着计税模式的优化,甲供工程领域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加强供应链协同与项目管理,助力建筑行业整体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业者表示,此次计税调整短期带来行业适应压力,但长期将淘汰不合规企业,推动砂石与建筑行业协同升级,企业唯有主动适配政策,优化经营管理,才能抓住机遇实现突围,推动行业迈向规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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