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将环境保护法庭“搬”到观山湖区朱昌镇赵官村,公开审理彭某某、王某等11人非法采矿案,邀请朱昌镇赵官村、郝官村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7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并通过公诉机关“零距离”普法,警示教育大家“靠山吃山”要不得。

据介绍,该案发生于观山湖区朱昌镇赵官村九头山。被告人彭某某、王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资格的情况下,多次在赵官村九头山非法开采铝土矿共计1991.48吨,价值共计人民币597444元,造成国家铝土矿矿产资源损失,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当天,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规范严谨。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彭某某、王某等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判处2万元至4万元不等罚金,并对因本次犯罪造成的非法开采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而产生的修复费用1986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检察机关现场普法

旁听村民认真观摩庭审
庭审结束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庭审前到非法开采区域现场回访
“今天我们在案发地的赵官村委会进行公开庭审,目的是警示广大的群众,非法采矿不是靠山吃山,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处罚金,而且要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切莫以身试法。”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江介绍道。

非法开采区域已进行修复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感受法庭审理过程,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审判程序,深刻认识到非法采矿不仅会给大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也将使自己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新手指南
我是买家
我是卖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