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公布梧州市产投永鸿矿业有限公司“7·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7月21日凌晨5时55分,该公司旗下梧州市龙圩区社学凤凰顶建筑用砂岩矿发生一起人员高处坠落事故,最终造成1人死亡。
根据调查报告还原的事发经过,张某于7月21日凌晨5时47分从破碎系统旁的运输道路坡底驾驶两轮女装摩托车到卸料平台。约凌晨5时55分,挖掘机司机王某在+70米平台准备去检修机械的路上看见张某正从+95米卸料平台的边坡挡车堆上往+70米平台下坠,目击点和坠落点距离约40米。
挖掘机司机王云波看见有人从高处坠落后,马上打电话报告矿长吴某。矿长又将情况反馈给副总游某,然后情况再反馈到总经理万某处。随后梧州市产投永鸿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到现场确认事故情况后,上午7时15分万永飞向龙城派出所所长电话告知情况同时向120打电话。公安人员和120医护人员在7时多到达现场。经现场初步核实,张某已无生命体征。死者坠落的地方为该矿+95米卸料口平台的边坡挡车堆上至+70米平台。
当时因企业负责人认为该起事故系意外坠落事故,所以只通知了属地的社学村村委并向公安部门报案,没有向属地龙圩区应急管理局报告。9时15分,龙圩区应急管理局才接到龙圩区政府总值班室反馈的事故信息。接到事故报告后,龙圩区应急管理局会同龙圩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相关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中未发生次生事件和衍生事件。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梧州市产投永鸿矿业有限公司“7·21”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意外高处坠落事故,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管理,筑牢现场安全防线 持续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真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基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出入矿区范围内人员的登记和检查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二)规范外包工程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梧州市产投永鸿矿业有限公司需将外包工程纳入矿山统一安全管理,杜绝 “以包代管”。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严格执行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管理规定,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外包人员日常管理,建立人员信息档案,核实资质证书有效性;要求承包方严格考勤,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加大基建现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狠抓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梧州市产投永鸿矿业有限公司要委托有资质的专家对整个矿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机制,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直至验收合格;一般隐患由班组即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同时,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矿区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