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8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3311件,受理有效举报17880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对象转办14066件。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5年5月26日至28日陆续进驻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以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于近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
截至2025年6月28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3311件,受理有效举报17880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对象转办14066件。被督察对象已办结或阶段办结9213件。
此次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督察。2025年6月9日、6月16日、6月23日、6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分4批通报了28个典型案例,曝光了矿山非法开采、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城市垃圾等领域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
矿山与资源开发领域,主要涉及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生态修复基金挪用等问题。其中山西、内蒙古等矿山"边开采边修复"落实不到位问题被多次举报,宁夏部分区域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
水资源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方面,陕西黄河流域部分企业因违规取用地下水、弃渣堆放引发河道淤积,被列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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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督察组将在6个月内开展"回头看",要求被督察对象10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方案,60个工作日内报送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