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明确,河南省将构建“省级基地-区域中心-自给自足”三级砂石供应格局。其中,省级基地内要求新设单个建筑石料矿山年开采规模不低于500万吨、区域中心内新设矿山年开采规模不低于300万吨、自给自足内年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由此可以看出,河南将不在新设年产规模100万吨以下砂石矿。
规划要求,加大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型矿山关闭力度,推进大型矿业集团建设,培育产业集群。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水平,到2025年,全省固体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40%。另外,须本着“优矿优用”的原则,统筹石灰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优质石灰岩优先保障熔剂用、钙粉用和水泥用需求,严格限制优质石灰岩用做普通建筑石料。
另外,因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或利用废石设立采矿权的,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矿山开采规模。由各地划定砂石集中开采区,严格控制砂石采矿权总量,确保集中开采、规模开采,保障建筑石料矿产市场供需平衡。
《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目标
构建“省级基地-区域中心-自给自足”三级砂石供应格局
打造卫辉市、辉县市、偃师市、禹州市、郏县和确山县6个“省级基地”。基地除满足郑州市、洛阳市等重点城市砂石需求外,产能辐射全省,基地内新设单个建筑石料矿山年开采规模不低于500万吨;“区域中心”除满足本行政区需求外,产能辐射周边市县,新设矿山年开采规模不低于300万吨;“自给自足”市县年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其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引导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制定和完善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国家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严格管控新设露天矿山采矿权。新建露天矿山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部、省出台的管理政策。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原则上必须位于省级规划划定的重点开采区内,鼓励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
积极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
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矿业营商环境,建筑石料和饰面石材矿山全面执行采矿权“净矿”出让制度,加强出让前期矿地融合研究,在出让时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做出具体规定。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采矿权“净矿”出让机制,强化采矿权出让社会监督。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加强对矿产资源利用以及法定义务履行的监督,加大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绿色勘查,矿业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指标不低于自然资源部最低“三率”指标要求;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标准更加完善,绿色矿山建成率和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得到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矿山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实现矿山生产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
2035年远景目标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有机融合的新局面全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