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质量从源头抓起,并追究其责任
2017-09-22 09:15 来源:国土资源报 编辑:矿材网

 为解决项目质量管理难题,近日,湖南省地勘局印发《地质勘查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办法》,从责任源头抓起,提升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全局地质勘查项目质量可靠、成果突出、效益明显。


  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是实现找矿突破的基石,从项目筛选、设计、野外勘查、样品采集、图件绘制、报告编写及成果验收,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都对地质找矿突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出台的《办法》是省地勘局技术质量三级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办法》明确,在责任主体上,从事财政或社会出资地质勘查工作的局属单位及职工都是责任追究的对象。


  在质量问题的界定上,《办法》指出,质量问题是指地质勘查从业者,因不正确执行或不执行国家、省相关法规、技术要求、工作设计,或因管理不到位等,造成地质勘查过程与勘查成果不能满足有关要求,影响正常使用、造成业主经济损失。分为严重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两大类,并对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界定。


  在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上,《办法》明确了单位自检、问题调查、确定处理意见、责任处罚、监督落实等5道程序,并对各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质量责任追究方式上,《办法》指出,追究方式包括约谈、诫勉、经济处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责任追究的层级上,《办法》明确,局负责对局管干部和局属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局属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有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同样也指出,质量问题要以防为主,并提出了3条主要途径:

 1、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视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2、建立健全质量三级检查制度;

 3、项目立项材料、设计、成果报告须经局组织初审后,方可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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