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就是高压线:杜绝事后走人,唯GDP是瞻
2017-09-12 08:41 来源:国土资源报 编辑:矿材网


 杜绝“事后走人”,倒逼终身履责。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对触碰生态保护红线的官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为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悬起一把“制度利剑”。


  生态是生存之基,环境是发展之本。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2012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试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从制度层面明确哪些区域不能开发,哪些可以开发以及开发到何种程度。


  即便划定了生态红线,但在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却只是将其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仍然“唯GDP是瞻”,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曲线为其保驾护航,导致“GDP暂时上去了,但生态环境却下来了”。


  究其原因,除了与这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问题上责任感不强、重视度不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在于责任追究乏力:对于那些引进污染企业并最终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别说是法律惩处,有时连纪律处分都没有,甚至于因为GDP上去了,他们还会被认为“有魄力、有能力”,进而被提拔。


  笔者认为,要使生态红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首先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针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指示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损害追责结合起来,提升他们对生态红线的敬畏感;针对普通群众,要把生态红线内容用最易理解的方式描述出来,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普及相关知识,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其次,加强责任追究。类似杭州提出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可谓切合时弊,抓住了当下环境治理的“老大难”,给各级党委政府官员上了一个生态紧箍咒:无论走到哪里,无论过了多久,只要生态红线出了问题,就都不能免责。


  从这个角度来说,追责,看似是事后的“亡羊补牢”,其实何尝不是事先的“防患于未然”?高擎“终身追责”的利剑,让领导干部既要考虑当下的GDP,对任期内经济发展负责,更要为长远的生态环境负责;对破坏生态红线内生态环境的行为,不留斡旋余地,不搞疏导变通,敢于较真碰硬,使生态红线真正成为一条带电的高压线。

上一篇: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督查升级 揪出2万多问题企业

下一篇:沉淀池、洒水车、潜孔爆破都用了 环保还是被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