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海砂开发,原矿洗选加工销售采用2%税率
2021-09-06 10:09 来源:中国建材报网 编辑:矿材网

 当谈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广东省企业不再是“被动执行”,而是主动进行技术研发,谋求绿色转型,这是绿色税收带来的“绿色效应”。

  

 据统计,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广东省税务部门一系列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开始“主动治污”,截至2021年上半年,累计减免环保税超过23亿元。

  

 此外,自2020年9月1日资源税法施行以来,广东省税务部门提升资源税管理质效,编写《支持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税费政策指引汇编》,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发挥绿色税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税收杠杆作用。

  

 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税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作用日益凸显,在推动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发挥了有力作用。

  

 为缓解目前砂石资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广东省计划自2020年起连续3年每年开采利用6000万至7000万立方米的海砂资源。

  

 然而,海砂的开采难度大,前期设备投入大,淡化处理等加工工序多、要求高,给海砂资源的开发利用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广东省税务部门在税务层面规范海砂行业开采、运输、处理等产业链条秩序,保障大湾区重大项目建设海砂供应。

  

 按照资源税法的规定,广东省对砂石实行差别化税率。企业开采原矿直接销售采用3%的税率,原矿洗选加工成选矿销售采用2%的税率。资源税法实施前,无论广东省的企业销售原矿还是选矿,都要按照开采量缴纳相同额的资源税。

  

 “资源税本身就是国家鼓励企业绿色开发的税种,选矿2%的税率较原矿3%的税率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可以让我们投入更多资金到新技术和新工艺,同时也减少环境污染。”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万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勇说。

  

 徐勇表示,珠海万山分公司于去年12月成立,该公司一直使用的是选矿的工艺,对开采出来的海砂进行筛选和清洗等,这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

  

 “资源税法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企业节省3000万元,使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保护为导向,加大创新力度,促进海砂产品的洗选加工。”徐勇说。

  

 在南海之滨,湛江市正在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一批投资百亿美元的重大项目正在建设投产,对海砂这一重要建筑材料的需求迅猛增长。

  

 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降低外运砂石的经济成本,广东省湛江市公开招标徐闻县部分海域的海砂开采权,徐闻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近日竞得其中一区块海域的海砂开采权。

  

 该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公司开采的海砂按2%选矿申报资源税,将有效减轻税收负担。此外,资源税作为“绿色”税收,将有助于引导和鼓励采砂企业按照规定的采砂船舶规模、开采用量和强度、工艺控制要求等进行开采,保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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