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资委: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实施重组
2021-08-20 09: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矿材网

中新网沈阳8月19日电 (王景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18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通知,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实施重组,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


公告显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的提示性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正在筹划重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集团”)事项。


公告称,本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的通知,辽宁省国资委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通知,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实施重组,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


此前,本钢板材也曾披露公告称,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通知,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钢板材182842883股无偿划转给本钢集团。公告称,上述无偿划转均系为提高本钢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辽宁省政府积极推动省内国有企业资产优化调整,进一步整合辽宁省国有资产,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支持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本钢集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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