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土资源厅近日组织召开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关闭退出及环境整治推进会,传达自治区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矿山的通知》精神,并从即日起关停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20家矿山企业。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级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和理解自治区工作最大的责任在保护生态环境,最大潜力也在保护生态环境,坚定不移地守护好自己的靓丽名片,为建设宁夏创造更优的生态环境。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凝聚共识,创新思维,攻坚克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的处置原则,凡在宁夏境内的自然保护区,特别是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项目,拟新建的矿业权项目绝不能批准设立,到期的也绝不能延续,扎扎实实地抓落实、抓整改。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以及被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通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据介绍,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共发证的20家矿山企业(包括17家煤矿、1家矿泉水、1家贺兰石矿、1家硅石矿)将于即日起一律停止开采、依法关闭退出,并拆除相关设施;各矿山企业要主动配合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并依法妥善安置从业人员;关闭退出矿山企业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宁夏国土资源厅将安排无人机对关闭退出矿山的地面设施和现状进行航拍锁定,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鉴定机构对拟拆除的地面设施进行资产评估,评估鉴定意见作为后续补偿依据;各矿山企业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申请退还剩余煤炭资源储量对应的采矿权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