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据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来,国务院各部委中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专门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
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国土资源部党组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国土的目标。姜大明部长明确提出,要把完善依法维权机制作为建设法治国土的当务之急,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为此,国土资源部特别出台此《规定》。
这充分体现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的现代理念,彰显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司法机关监督的鲜明态度,是国土资源部坚决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依法行政要求,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
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权利是人民群众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魏莉华称,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受立案登记制改革、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公益诉讼试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呈现出量大、激增和类型相对集中的特点和态势。
数据显示,2016年,国土资源部本级新收的行政复议申请量达1133件,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为629件,在国务院各部门中居首。全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应诉12894件,国土资源类案件在人民法院全部行政案件占有相当的比重。据介绍,2015年国土资源部本级行政应诉案件量是2014年的7.8倍,2016年收到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比2015年又翻了一番。此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类型比较集中,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合计占到60%左右,行政应诉中,涉及行政复议行为和信息公开的大约各占四成。
面对诉讼“洪峰”,迫切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坚持依法办案、高效办案和公正办案的同时,着力加强行政应诉的制度建设。魏莉华表示,希望通过《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