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 热门新闻
  • >
  • 政策
  • >
  • 环保督察进驻,山西16家陶企被罚51.6万,要求全部企业使用天然气!
环保督察进驻,山西16家陶企被罚51.6万,要求全部企业使用天然气!
2021-05-08 10:11 来源:陶卫网 编辑:矿材网


 今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8个省(区)开展督察。

山西16家陶企被罚51.6万!要求10月底前全部使用<a href=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动员会会场


 5月7日,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公开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21批),“怀仁市和应县两地约60余家陶瓷企业(基本上是入园企业)”被投诉放弃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违规使用水气这种污染较大的燃料,造成“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形同虚设。


 经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朔州市在怀仁市和应县共有64家陶瓷企业,其中怀仁市45家,应县19家。怀仁市共有2家天然气供气单位,供气能力242万m3/天,怀仁市所有陶瓷企业需气量130万m3/d。应县只有1家供气单位,供气能力60万m3/d,应县所有陶瓷企业需气量72万m3/d。


 1、怀仁市45家陶瓷企业,42家铺设了天然气管道,3家未铺设。现有6家使用天然气,39家使用煤气。31家建有煤气发生炉的陶瓷企业中环评批准使用煤气发生炉是24家,未经批准建设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陶瓷企业有7家。


 批准建设使用煤气发生炉的24家陶瓷企业中,除2家长期停产和1家正在生产的怀仁东方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未安装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外,其余21家全部安装了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检查这21家陶瓷企业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的数据,均上传稳定,安装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以来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未经批准建设煤气发生炉的7家,向其他陶瓷企业购买煤气的8家陶瓷企业存在窑尾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2、应县19家陶瓷企业,14家铺设了天然气管道,5家未铺设。19家陶瓷企业有18家建有煤气发生炉,1家使用天然气未建设煤气发生炉。18家陶瓷企业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手续均齐全,全部安装了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环评批准使用煤气发生炉是11家,批准作为备用气源是7家。


 此次调查核实时,检查了18家陶瓷企业的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数据均稳定上传,安装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以来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7家批准煤气发生炉作为备用气源的陶瓷企业有6家使用了天然气,1家停产。目前应县共有7家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


 反映的“怀仁市和应县两地约60余家陶瓷企业使用水煤气”属实,反映“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形同虚设”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怀仁市7家企业未经环评批准建设使用煤气发生炉的违法行为,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2021年4月23日分别以怀环改字〔2021〕12号-18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021年7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并拆除违法建设的煤气发生炉,拟对7家企业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针对8家陶瓷企业窑尾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违法行为,2021年4月24日分别以怀环改字〔2021〕19号-26号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8家陶瓷企业2021年7月31日前停止使用煤气改用天然气,拟分别对这8家企业处以21万元罚款。针对1家未按规定安装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拟处罚5.6万元。


 到2021年4月28日,有15家陶瓷企业正与天然气公司协商购买天然气配气柜并接通管道;怀仁东方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联系购买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


 2、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朔环委办发〔2021〕10号)要求怀仁市市委、市政府和应县县委、县政府制定方案于2021年10月底前所有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

上一篇:《固体矿产尾矿分类》等3项行业标准将于6月实施

下一篇:湖南冷水江市1个月淘汰17家采石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