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拟设立12个省级试点
2021-04-28 11:15 来源:砂石骨料网 编辑:矿材网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草拟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摸清矿区土地底数、强化规划管控和引领、充分运用差别化土地开发利用政策、合理利用矿山剩余资源,以及加强项目实施监管5点要求。


 为充分发挥市县政府的主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草拟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在4月25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显示,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并由此提出了摸清矿区土地底数、强化规划管控和引领、充分运用差别化土地开发利用政策、合理利用矿山剩余资源,以及加强项目实施监管5点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


 一是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详细查明矿山的类型、分布、 数量、开发利用状况等,建立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基础数据库,并重点对粤港澳大湾区及“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历史遗留矿山和正在开采矿山的废弃矿区展开补充调查。


 二是矿山生态修复及自然资源综合利用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而编制规划时需充分考虑历史遗留矿山和矿区废弃土地各方面情况,合理确定矿区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对已有因采矿损毁(如采矿塌陷)等因素确实无法恢复原用途的农用地,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调整。


 三是鼓励矿区土地综合修复利用,支持各地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结合;强调用足用好土地支持政策,鼓励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要求用好矿山修复产生的生态指标,社会资本投入矿山修复的,可允许按协议约定取得各类指标流转收益,并根据治理的难易程度和投入产出比率获得一定年限的治理成果使用权。


 四是矿山修复涉及的剩余资源,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可依法依规对外销售,收入按照相关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同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编制相关的剩余资源利用方案,但原则上不得涉及一类和二类矿种矿产资源。


 五是要求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多方面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鼓励试点先行,兼顾不同类型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12个符合市场化修复条件、兼具典型性的作为省级试点,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加强服务和监管,对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涉及的事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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