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函。经复核发现,13份环评文件存在问题,其中12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2份存在编制规范性问题。
其中,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编制质量问题,予以兴国县景丰建材有限公司通报批评,予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通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编制质量问题,予以大余县五里山沙石加工厂通报批评,予以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通报。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函。经复核发现,13份环评文件存在问题,其中12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2份存在编制规范性问题。
其中,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编制质量问题,予以兴国县景丰建材有限公司通报批评,予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通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编制质量问题,予以大余县五里山沙石加工厂通报批评,予以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