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在对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时发现,安徽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附后)的相关资质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时间3个月(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
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安徽风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羿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中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中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高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合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冰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强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龙在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