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对铁矿石期货合约实施交易限额制度。
通知称,自2020年6月16日交易时(即6月1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30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铁矿石品种所有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同时,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铁矿石期货实施交易限额制度,明确会员或者客户在期货品种上当日开仓的最大数量,有利于抑制单个客户单日在该品种上开仓或交易量过高、进而在一些时点可能对盘中价格形成扰动的情况,将会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
据了解,交易限额制度是国际衍生品交易所采用的风控措施之一,2016年以来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始实施,《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交易限额制度进行了规定,交易所曾在铁矿石等黑色系品种上实施过交易限额制度,制度在提前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