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设砂石矿必须配备20%以上机制砂产能——广东力推机制砂
2020-04-28 10:12 来源:中国砂石网 编辑:矿材网

2020年3月2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0年4月20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予以公开。


《征求意见稿》拟下达碎石产能任务:


◇ 按照广东全省年产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 30000 万立方米(实方)的总产能要求,向各地级以上市下达年度产能任务。


◇ 各地要确保在2021年底前按下达任务如期达产,并在之后按年度总量平衡的原则,对因资源耗竭或政策性关闭采石场而退出的产能,及时新设置采矿权予以增补。


◇ 建设一批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广州、珠海、江门、惠州、肇庆、云浮、阳江、清远、河源、汕尾等市要重点建设若干储量规模 1 亿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


◇ 珠三角 9 市和云浮、阳江、河源、汕尾等 4 市新设采石场最低生产规模(产能)建筑碎石类为 100 万立方米/年。(后来在征求意见期间,对河源地区进行了适当调整)


◇ 同步规划机制砂产能。形成建筑石料开采、机制砂生产一体化的产业体系,通过独立设置机制砂采矿权或建筑石料采矿权配套机制砂产能等方式加强机制砂资源保障。新设建筑石料采矿权需按建筑石料产能同步配套20%以上的机制砂产能。支持鼓励现有采石场增设机制砂生产线。


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征求意见稿》文件可以明显看出,广东省在落实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的由中国砂石协会组织编制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甚至对推广机制砂采取了强制性的“新设建筑石料采矿权需按建筑石料产能同步配套20%以上的机制砂产能”。


广东省大力推进机制砂发展的强制性一旦实施,再加上“2年达产3亿方碎石年产能任务”的落地,广东这个习惯于使用海砂、河砂等天然砂石的基建大省、强省,将成为我国机制砂石产品推广使用的“风向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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