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18〕25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8]617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晋国土资规[2018]4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太原市维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太原市矿友矿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评估机构提交的《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深部煤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五台县东腰庄马沟金矿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扩区煤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已经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12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深部煤层)、五台县东腰庄马沟金矿有限公司(金矿)、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扩区煤炭资源)、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等4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