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编号:B20190003)有关要求,经矿山企业申报、考核、我厅审核等评估程序,拟确定南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武鸣区公鸡山矿区北西矿段水泥用灰岩等15座矿山(具体名单见附件)达到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的建设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提出(联系人:李镇;电话:0771-5388203、5388205(传真);邮箱:gxdkclc@163.com)。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9日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