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通报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情况。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已检查煤矿8383矿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85043项,发现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416起,行政罚款8175.9万元。
通报指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上面热、基层冷,政府部门热、企业冷的情况;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屡禁不止,一些煤矿企业无视事故血的教训,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违法违规生产问题严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令人触目惊心;部分地区煤矿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力度弱,一些市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缺位,驻矿盯守形同虚设;信息报送不规范等。
通报要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一是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持续到3月底。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前一段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完成以八查(查超层越界,查复产复工验收,查淘汰退出,查六大系统,查采煤工艺和方法,查超能力生产,查通风系统,查安全投入)为重点的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二是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各地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公安、电力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三是加大煤矿淘汰退出工作力度。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为抓手,加快淘汰退出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应列入而未列入去产能规划的煤矿,要重点加强监管监察,积极引导淘汰退出;对列入2020年前去产能淘汰退出规划的矿井,要责令停产、注销相关证照并公告,不设过渡期或回撤期,并派专人严盯死守。四是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灾害严重难以有效防治、长期停工停产整改无望、资源枯竭的煤矿,要坚决停止生产建设。要加强对兼并重组和整合矿井的监督,督促兼并重组、整合技改主体企业真投入、真整合、真技改,加强对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的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自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各级煤矿安监部门负责人带队暗查暗访1000多人次,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3个产煤省、40个产煤市进行了暗访督查,集中曝光和通报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