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简称《方案》),全力支持丽水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建设,标志着该市的这项试点工作步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提出,到2020年,丽水市要形成多条示范全国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到2030年,率先建成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
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案》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制度,重点界定水流、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及权利。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支持开展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程序标准的试验,开展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集体林租赁等机制。自主探索公益林分类补偿和分级管理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推行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深入推进河道资源管理改革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在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方案》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确保市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百山祖冷杉等濒危物种拯救保护行动。开展公益保护地试点,在自然保护地外,以黑麂等为对象,建立由公益组织提供资金、当地居民有偿保护的机制。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推进瓯江治理数据化工作,实现全域生态流量智能化监测。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林相改造工程,建设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建成望东垟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同时,为了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突出解危、脱贫、集聚、生态保护,加快要素空间优化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化发展、产业布局优化和古村复兴,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精准帮扶,提高生态搬迁差异补偿标准,对迁出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开垦地造林等修复措施,确保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