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陶企今日起执行错峰生产:限产50%!
2018-11-16 09:36 来源:陶瓷资讯 编辑:矿材网

从昨日(11月15日)起,临沂的建陶生产线(不含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将根据相关政策执行错峰生产,限产50%

10月10日,《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8-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临沂市环保局官网公布,要求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以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为依据,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明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全市除天然气为燃料的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企业,采暖季(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全部实施停产。

10月底,山东省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通知》,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山东各市的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钢铁等行业企业将实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2019年1月份。

近日,临沂市的错峰生产方案公布,其中建陶生产线(不含使用天然气的企业)采暖季期间,采取生产线停产方式限产50%,其中2018年12月、2019年1月停产天数要占整个采暖季停产天数的一半:

1条生产线的企业连续停产达到60天,其中,2018年12月、2019年1月停产天数要达到31天;

2条生产线的企业,可以采取生产线轮流停产的方式,生产线总停产天数120天,其中2018年12月、2019年1月停产天数要达到62天;

3条生产线的企业,可以采取生产线轮流停产方式,生产线总停产天数180天,其中,2018年12月、2019年1月停产天数要达到93天;

4条生产线的企业,可以采取生产线轮流停产方式,生产线总停产天数240天,其中,2018年12月、2019年1月停产天数要达到1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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