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回应:自然保护区先破坏、后调整要严肃追责
2018-09-30 09:16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矿材网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今天(29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自然保护区调整要依规进行,对于先破坏、后调整要严肃追责,“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追责问责结果也将及时对外公布。

在生态环境部今天上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崔书红说,最近,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派出12个联合巡查组对31个省(区、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了巡查。目前,巡查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发现、处理了一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摄影/章轲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摄影/章轲


9月29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章轲9月29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章轲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辽宁辽河口(吉林珲春东北虎、江苏镇江长江豚类、安徽扬子鳄、重庆缙云山、云南拉市海、云南西双版纳)等7处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进行了公开约谈。这是生态环境部首次就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约谈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崔书红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严肃查处祁连山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后,在保护区仍然大量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果断不坚决不彻底。

他说,其次是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淡薄,知法违法,有的依然为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绿灯”。有的缺乏担当,麻木冷漠,不敢较真碰硬,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表面整改。

“例如,这次巡查就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巡查组到现场,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停止了,等巡查组杀回马枪的时候生产仍然热火朝天。”崔书红说,另一个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

他举例说,《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于1994年,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非常重要的法规、制度和保障。受当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偏轻,最少罚款100元,最多罚款10000元,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违法成本太低。

“还有部分保护区历史欠帐较多,保护和开发的矛盾突出,长期积累的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保护区设置当初,基于抢救性保护的目的,保护区划的面积过大,有的城镇很大部分划在保护区内,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的整治需要时间。”崔书红说。

对“绿盾2018”专项行动追责问责的问题,崔书红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对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拉条挂帐,建立清单,根据这些问题的性质责成地方开展追责问责。结果出来后,会及时向媒体通报。

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明确生态环境部在生态保护方面行使监管的职能,包括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

崔书红对记者表示,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保护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下一步,我们将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控体系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手段,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能力,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绿盾”专项行动是我国建立自然保护区以来,首次检查范围最广、查处问题最多、整改力度最大、责任追究最严的一次行动,有效震慑了破坏自然生态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

据统计,“绿盾2017”专项行动共调查处理涉及44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2.08万个,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追责问责1100多人,包括厅级干部60人,处级干部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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