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拳治污,10天发布3项环保政策
2018-09-21 08:51 来源:陶城报 编辑:矿材网

 进入9月,河北省大气质量压力陡增,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河北省8市位列在“2+26”通道城市。为保证今冬大气质量,河北最近陆续出台环保政策,通过差别电价、区域限批等措施,力求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双下降。


4家工业园实施区域限批

9月17日,河北省环保厅公布,因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河北省人民政府对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城西区、装备制造区)、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中区、北区)、河北永年工业园(高新建材区)、漳河经济开发区,从9月4日起实施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区域限批,限批期限为3个月。

河北省环保厅提出,暂停审批上述4个园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除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或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但具备在厂区内全部回收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的新建项目,以及“增产不增污”的改、扩建项目之外,其它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视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对暂停审批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除继续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外,河北省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向河北省政府提出撤园申请。

 

调整优化“四大结构”

开展“四大攻坚行动”

 9月12日,河北省环保厅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出,为加强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今冬明春,河北省将着力调整优化“四大结构”,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力争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双下降。

 其中四大结构指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四个方面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与此同时,河北省还同步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分别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窑炉污染治理及秋冬季错峰生产,其中后两者与建陶行业息息相关。

 在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原则,分类整治工业炉窑;在实施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行动,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停、限产。

 

对重点行业非“超低排放”企业差别电价

 9月7日,河北省物价局发布通知,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推进重点行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十条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省物价局就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等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新政策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按照新政策,河北省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水泥、玻璃企业生产用电,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后,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名单、验收通过时间函告发改(物价)部门,市、县供电公司依据发改(物价)部门发文,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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