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干流沿江1公里内严禁新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2018-09-12 10:50 来源:自然资源部 编辑:矿材网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沿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区域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沿江1公里内严禁新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江苏省明确,此次产业布局调整主要包括:沿长江区域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鼓励在沿海具有环境容量、发展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水平化工钢铁基地,不搞产业梯度转移,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统筹调整,沿江地区重点调绿调新调高,沿海产业重点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布局,不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


  江苏省提出,鼓励长江沿线1公里内已有企业搬离红线范围。对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利用暗管偷排、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停产并限期搬离。据悉,此轮产业布局调整将为企业更好地腾出发展空间,同时有效地降低长江流域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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