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徽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今年9月起在全省开展散煤治理工作,重点打击无照经营散煤等四类违法行为。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8月24日发布的《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散煤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此次散煤治理重点打击四类违法行为:无照经营散煤,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以及在农村地区销售、燃用硫分超过1%、灰分超过16%的散煤。
《方案》要求,安徽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散煤经营主体,建立定点监管台账,逐户检查并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对无照经营散煤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从快予以查处。
《方案》还明确,全面清理禁燃区内非法设立的储煤场、散煤经营网点等,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销售不符合标准散煤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惩处。对发现燃用不符合要求散煤的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及时书面抄告环保部门。
安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散煤治理还将加大对流通领域散煤抽检的力度,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散煤追溯源头,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