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让4宗建筑用砂采矿权 总资源量1.2亿立方米
2018-08-29 09:35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 编辑:矿材网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县国土资源局发布采矿权出让公告,将出让4宗建筑用砂石矿山采矿权,资源储量约1.2亿立方米。


 本次拍卖矿权包括:


 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1号区块,出让年限9.94年,矿区面积1.1138平方千米,资源量3080.37万立方米,计划生产规模为310万立方米/年,竞拍起始价6660万元。


 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2号区块,出让年限9.96年,矿区面积1.1168平方千米,资源量3087.23万立方米,计划生产规模为310万立方米/年,竞拍起始价6670万元。


 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3号区块,出让年限10.01年,矿区面积1.1242平方千米,资源量3102.76万立方米,计划生产规模为310万立方米/年,竞拍起始价6710万元。


 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4号区块,出让年限9.96年,矿区面积1.1175平方千米,资源量3087.72万立方米,计划生产规模为310万立方米/年,竞拍起始价6670万元。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10: 00时至2018年9月17日19:00时止

 挂牌竞价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10:00时起至2018年9月28日17:00时止。


 报名及报价地点:乌鲁木齐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开发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监、水务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采矿过程中涉及的林业、草场、道路、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手续(含费用)及税务、水电、协调部队用地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自费解决。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上一篇:紫金矿业陈景河:我司已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下一篇:江苏矿地融合小城镇综合试点成果获肯定